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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值会长单位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简称:广东大鹏公司)成立于 2004年2月,是广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和输气干线项目的建 设和经营实体。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LNG的购买(进口)、运输、储存及再气化; 向珠江三角洲地区以及其他地区销售(输送)天然气及其副产 品;建设经营 LNG 接收站和输气管线以及其他附加扩建设施; LNG 运输船的包租、租赁和营运;中国境内外的 LNG 购售业 务及相关业务。
      1998 年,国务院批准我国引进 LNG 在广东先行试点,确立了 广东 LNG 项目为中国的第一个引进 LNG 试点项目。
      广东LNG项目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大型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的建成投产缓解了该地区经济高速发展对能源的渴求,对 调整当地的能源供给结构和改善该地区的环境污染有积极的促 进作用。作为国家的试点项目,广东LNG项目带动了我国相 关产业发展,成功地探索了具有中国特色的LNG产业发展途 径和大型天然气项目的管理模式。引进LNG试点工程的成功 实施为我国扩大 LNG 使用提供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广东LNG试点工程总体项目一期工程包括十四个相互关联但 分别为独立法人实体的项目,总投资超过 300 亿人民币。广东 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和经营的广东LNG站线项目是 广东 LNG 试点工程总体项目之核心工程。
2006 年 6 月 28 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时任澳大利亚总理霍 华德共同为广东LNG项目建成投产启动按钮,十四个独立的 关联项目均已顺利进入商业运行。
      2009 年 9 月,公司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 《液化天然气接收站使用协议》,由此扩展了新的商业模式。 根据该协议,大鹏 LNG 接收站向使用方提供包括 LNG 船停 泊、LNG货物卸载和储存、LNG再气化以及天然气交付等 各项服务。
      站线项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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